第4章 你敢碰我,我阉了你(2 / 2)
安向晨还想说些什么,步子一迈却是忍不住腿软,差点儿跌坐下去。
方臻眼疾手快将人拦腰一抱,没等安向晨挣扎,就将人放在炕边坐着,伸手把他的鞋袜一并脱了。
果然,安向晨的脚底起了不少水泡,有的水泡被磨破,脓水沾湿了袜子。还有几个严重的,渗出了血。
安向晨的脚也好看,白白嫩嫩的,因为晒不到太阳,比手还要白皙些。五根脚趾秀气可爱,圆圆的趾头上,指甲修建整齐。看得出,即便身在方家村,在原主那样的人身边,他也依旧保持着一贯的好习惯和涵养,将自己打理得一丝不苟。
脚被人握着仔细端详,安向晨忍不住蜷起脚趾。方臻笑着抬头,就见薄脸皮的人儿早将头扭向一边。要不是屋里昏暗,说不定能看到他脸上的红晕。
“你这不能再走路了,好好坐着。”说罢,方臻又觉得不合适,改口要他好好休息。顺便换了盆新水进来,给他擦脚。
杵着这么大一个来路不明的人,安向晨哪里敢睡,朝炕里坐了坐,继续给方臻讲这个世界的故事。
从那条婚嫁不论性别的律法起,一直讲到他们现在所在的方家村。
方家村具体在哪里,安向晨也不知道,大概离京城千八百里之外。他当时是一路朝西走,后来就在大山的深处。
这里天高皇帝远,交通和信息都非常封闭。封闭的环境意味着对外界的不敏感,也意味着守旧。虽则婚嫁不论性别的新规颁布有百余年之久,在这座小村子里,依旧信奉着男婚女嫁的传统。那些实在找不到老婆的老光棍们,即便是从人贩子手里买女人,也不会考虑找个男人娶进门。
在女人普遍地位低于男性的古代社会里,嫁给人做妻的男子就更被人看不起,因为他们不仅失了做男人的气概,甘愿和女人一样雌伏,还不能生孩子,延续香火。
当然,这种看法也不只是在方家村如此,放眼整个国家也大抵如此。除非是真心相爱的两人,否则多数人家还是娶妻娶女子,顶多会图新鲜,娶几个男人做妾。放在权贵之家,更多的是用庶子娶男人,或者嫁庶子的方式,来巩固嫡子的地位。
说回方家村,村子闭塞落后的缺点自不必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要说一点儿优点也没有,那也不是。至少在原来的方臻那里是优点,安向晨却恨死了这条优点。
那便是宗族。
整个方家村有近百户人家,在当地是个大村落。这里几乎所有的人家都姓方,彼此之间也多多少少沾亲带故,所以大家的宗族意识非常强烈。在他们看来,不管方臻多么不堪,他只要是方家村的人,他的事,就是方家村的事。不管方家村内部有何种纠纷扯皮之事,对外那就是一致的。这也是安向晨跑了,每次都有村里人帮着抓回来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