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毁坏证据49(2 / 2)
讲出这些情况,主要是为了反驳对方律师所说的“家务价值”。
这类消费,很容易被归于共同生活支出,一般没办法影响财产分割。
“……女方在离婚期间,通过小区微信群,屡次造谣男方出轨,对男方的声誉及生活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这些证据目前还存放在男方的手机中,随时可查。对此,我方要求女方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
“……另外我方发现,在我方提出离婚后,等待庭审期间,女方有明显的转移财产行为,对此我方也已经取证,随时可以展示。”
迟春木看看姚小玉。
“她撒谎。”姚小玉笃定地说,“我压根没有转移过财产,肯定是伪造的。”
“你确定?”迟春木面色严肃。
“确定。”
姚小玉觉得,回家拿点自己的东西怎么了?
就算稍微损坏了一点东西,那也是自己家的事情。
而且,何宏盛上次给林恩打电话,是当着她的面打的,电话里林恩还以为是被小偷偷了,可见他并没有掌握到录像。
所以她完全没有往那个方向想。
接下来,双方又就林恩是否出轨、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等情况,扯了一会儿。
“……下面是质证环节,由原告方,首先提交证据。”
姜莉莉将U盘插入法院提供的电脑,点开文件夹。
“首先是我的委托人所提供的,关于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在个人身上进行大额消费的证据。”她将一张张照片、截图进行展示:“这仅仅是在后期,女方要求男方代付的部分,前期由于男方信任女方,将家庭存款放在女方账户下,导致无法调取相关账目,在此我代表委托人,要求女方配合男方,提供相应账户的银行流水。”
“反对,”迟春木知道自己这个委托人,银行流水肯定有大问题:“女方银行卡中存款包括婚前财产、以及女方父母提供的资金,无法以此证明女方就是存在大额消费。”
姜莉莉没有因此而动摇。
“根据后期支付情况看,仅女方个人奢侈品消费,就占到家庭总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不应当被认定为家庭生活开销。”
当然,她也做好了证据不被采纳的准备。
见法官没有明确表态,她继续出示下一项证据。
“就我方刚才提出的,女方在等待庭审期间,转移财产的行为,我的委托人已经留存视频证据,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这是报案回执。”
一张清晰的扫描照片展示在屏幕上。
迟春木吸了一口气。
能拿到报案回执,说明不了什么……他安慰自己。
接下来投影仪播放的画面却给了他当头一棒。
“……刚好,你们帮我搬点东西吧。”
扬声器传出声音。在视频画面中,他的委托人姚小玉,带着三个男人,正在往外搬东西。
他叹了口气,看向姚小玉。
“不对,这是他伪造的!”姚小玉猛然站起来,快步走到姜莉莉旁边。
姜莉莉让开,并没有阻拦的意思。
“幸亏我的委托人通过网络下载了当天的录像……”
他不可能下载到录像,姚小玉想。
当天何宏盛已经把摄像头拔下来了,她当天也已经掰断了摄像头的存储卡。
但是……怎么可能?
“哎妹妹,你家怎么……”何宏盛的声音传出来。
姚小玉脑袋一热,叉掉播放器,迅速找到U盘里的文件,点击删除。
“你在干什么?!”法官一下子站起来,旁边的法警立刻控制住她,把她带回到被告席。
姜莉莉在电脑上弹出U盘。
“事实应该已经很清楚了,我的委托人报警后,经过核对,家里丢失了价值15万元的奢侈品或轻奢品,损坏了价值10万元的家具等物品,很明显这是女方在恶意损坏和转移共同财产。”
“女方删除证据的行为无疑是证明了证据的有效性,同时,当庭删除证据的行为属于妨碍诉讼行为,应当处以10至15天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