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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容冶及时赶过来,一边给他急救,一边哭喊着他的名字,当时的他还是很害怕。

容冶被囚禁在404,他要独自一人承受这种恐惧和绝望。

岑笙宁愿拽他手腕的,是另一个想要害死他的厉鬼,也不希望那是容冶。

房间的灯光开始闪烁,空气中弥漫起淡淡的血腥味。刺耳的电话铃声,打断岑笙的思绪。

岑笙揉揉眼睛接通电话,里面传来嘶哑刺耳的男声。

“很好,虽然你很没用,但你真的很听话。你骗那个女人进来,就不怕我在你面前,把她生吞活剥了?”

“怕,可我想活下去,我不想死,是她们先害我的!哥,我照你说的做了,帮帮我,救救我!”

岑笙早就知道,男鬼不会伤害萧洁洁。

先不提萧洁洁能不能忍受得了自己卧室里的尸臭,和到处乱飞的苍蝇。她那么怕屋里的衣柜,怎么可能敢睡在正对衣柜的床上?

不能离开殷荷小区,又不敢睡在自己房间。正好为了招租,404左侧的卧室空出过一段时间。

如果岑笙是萧洁洁,他也会选择晚上睡在这间屋子。

男鬼要是真的会伤害小洁,他早把她吃了,怎么可能等到现在。

会出现这种情况,无非两种可能。

一,男鬼是纸老虎,只会吓人,没办法伤人。

二,男鬼暂时不能轻易杀人,他另有目的。

“是不是她待在屋子里的时间太短,哥,你再给我一次机会,这回我肯定让她一直待在这!”

酝酿好情绪,岑笙懦弱的脸上露出一抹狠厉,如同被逼上绝路的疯子,“实在不行,我就把她打晕。要是你需要,我就把她……把她杀了!”

空气中的血腥味越来越重,长发男人的手机缝隙间,缓缓流出猩红的液体。他吓得险些尖叫出声,瘫坐在地上不停颤抖。

处在通话状态的手机里,再次传出男人冰冷的声音,“我可以帮你,自然也可以杀你。你最好乖乖听我的话,别想耍什么花样。”

“殷荷小区有规矩,不能随便丢东西。我生前穿过的衣服,被房东塞进了地板下面。扮演死人需要穿上他们生前的衣物,你自己去拿一件。衣柜里的疯女人12点就会出来,你早点做准备。”

————

地上铺着老旧的木质地板,可能是窗户漏雨,也可能是防潮没做好,窗户附近的地板有些发霉,踩上去咯吱咯吱的响。

岑笙蹲在墙角,用匕首撬开几块地板,露出隐藏在下面的空间。

狭小的空间里塞满了衣服,粗略看过去,有男人的女人的,还有小孩的。

看着那几件染血的童装,岑笙不愿细想404房间里,曾经发生过什么。

按照男鬼的提示,岑笙边在衣服堆里翻找他生前的衣物,边思考他刚刚说的话。

男鬼叫王文龙,他没说自己是怎么死的,也没透露自己生前的职业。

不过岑笙认识他,听到他名字和出生年月的瞬间,他就知道男鬼是谁了。

容冶的侦探事务所,开在南方科技新城。那里是他和容冶的主要活动范围,两人很少往外跑,在其他城市也没多少名气,

但他们在业内非常有名,认识很多侦探同行。

之前几个和容冶关系要好的侦探,去南方科技新城聚会。岑笙为了联络感情,专门弄了个群。

侦探和他们的小助理,经常会在小群里讨论离奇古怪的案子。

其中有一个定居东北的侦探,就提到过一起食人案。

老来得子的母亲,很溺爱她的孩子。男孩哪都好,聪明可爱乖巧,就是有个怪癖,喜欢吃人肉。

女人挨打的时候,只有男孩会站出来保护她。他会安慰哭泣的妈妈,也会在她生病时照顾她。

男孩就像女人生命中的一束光,是她唯一的救赎。

为了满足儿子的怪癖,她鼓起勇气,杀了一直家暴自己的丈夫。将丈夫肢.解分割,冻在冰箱里,每天拿出一块喂给孩子吃。

一个人的肉,吃得再节省,也有吃完的那一天。

丈夫的肉用光,老母亲开始将村里的留守老人和小孩,一个个往家里骗。迷晕他们用杀猪刀宰了,喂给儿子吃。

母亲无私又畸形的爱,没能感动她的儿子。

警察来村子调查人口失踪案,为了不被警方注意到,老母亲半年多的时间,都没敢杀人。

一天夜里,儿子突然像野兽啃食猎物一样,将女人生吃了。前来问话的警察还没进院子,就听见了女人凄厉的惨叫。

他们冲进屋时,男孩正压在母亲身上,一下下啃咬她的脸。女人双眼惊恐地来回乱转,身体因为剧痛不停抽搐。

男孩撕咬着母亲的脸皮,手上脸上满是猩红的鲜血。

当地的警察从没遇到过这种事,眼前的一幕太过惊悚,他们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等男孩硬生生抠烂母亲的眼珠,塞进嘴里大口咀嚼,带队的老警察才冲上去。将男孩控制住。

这个案子本来很简单,离奇的是,男孩在看守所里消失了。

他戴着手铐去厕所,一个警察守在卫生间门口,一个警察站在隔间门外。男孩进入隔间后,就再也没出来。

厕所窗户没开,警察没走神,监控也没坏,男孩在一个完全封闭的空间里消失了。

警方迅速贴出通缉,尽全力抓捕逃跑的食人魔。

男孩没上过几天学,没钱也没见识,按理来说应该很好抓。可他就像人间蒸发一般,警方怎么都找不到。

食人案中的主角,就是王文龙。

————

岑笙真没想到,王文龙居然会以恶鬼的形态,出现在404号房。

被警方抓捕时,他还没满十八岁。男鬼声音听起来,至少三十岁。也不知道他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当初又是怎么跑出的看守所。

王文龙和岑笙达成合作,他可以帮他度过这次危机。作为交换,他要吃四个女人。

等到了第二天,岑笙还要想办法,把他带出404号房,让他逃出殷荷小区。

他用的词是‘逃出’

王文龙生前生吃活人,死后又变成了厉鬼。连他都害怕殷荷小区,这里究竟还藏着多少危险。

在发霉的衣服堆里,找出王文龙生前的衣物。岑笙正准备将它披上,余光忽然扫见一件熟悉的外套。

他怔愣许久,缓缓伸手,将满是血污的外套抽了出来。

容冶失踪前,身上穿的就是这件衣服。

从上面痕迹来看,他至少被人捅了三刀,刀刀致命……

岑笙大脑一片空白。

这一瞬间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他听到自己心脏在剧烈跳动,耳朵嗡嗡作响。

手指颤抖地检查外套,岑笙想在上面找出一丝线索,证明容冶没遇害,证明自己的爱人还活着。

在翻找到外套内侧时,岑笙动作一顿。

衣服里面同样满是血迹,还带有指甲抓挠留下的血痕。密密麻麻,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

在外人眼里,这只是凌乱的线条。但在岑笙眼中,这是他和容冶一起研究出来的密语,专属于他们两人的秘密。

【记住,听到女人的尖叫,就躲进床下。听见婴儿的哭声,就爬到衣柜上。危急关头,你可以信任通明显圣。】

【只能相信钟表,不能相信天色。天亮之前,别给任何人开门。】

【我爱你,小笙,我们很快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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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腹轻抚着染血的外套,岑笙过于激动,连呼吸都在微微颤抖。

这个密语只有他们两人知道,这是容冶给他留下的。

他还有力气留这么多讯息,说明他当时没有生命危险。他那么聪明,一定是想到什么办法,避开了致命袭击。

岑笙很想把外套拿走,但男鬼还在电话里絮絮叨叨,讲人肉到底多么好吃。

有他盯着,他什么都做不了。连捧着衣服偷偷蹭一蹭,都做不到。

在男鬼察觉到异常前,岑笙又将所有信息仔细看了一遍。

两人虽然只做了一周的恋人,却合作了整整五年,彼此十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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