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闯出去(1 / 2)
蓝牙耳机里传来黄杉说的最后一句话。
“……如果学了这么久还能犯这么明显的认知错误的话,那他教得也不怎么样。”
第30章 闯出去
蔡晴明第一次认识刘世逸,是在他最鼎盛的翻红时期,那台爆火的综艺里。
意气风发的天之骄子总是吸引人目光的,那时早被生活磨平了棱角的社畜蔡晴明在他一个个的舞台中重新感受到了血液鲜活沸腾的滋味。
她想起了学生时代的舞台梦。
于是趁着还年轻,在剩下的青春时光里,拿着没存多少的底气铆足劲儿疯了一把。
她在酒吧卖过唱,在街头弹过琴,参加过大大小小的选秀和比赛,加入了某个小公司现成的偶像团体,即便不温不火,但总算结束了四处漂泊。
干这一行钱不好赚,要么天赋异禀被贵人挖掘,要么进灰色地带沦为玩具,蔡晴明两个都不沾,她不为钱,她只为刘世逸说过的那句“Love always wins. ”
为了这句话她坐了连夜的火车,北上去繁华的都市想亲眼见一见她的偶像,于是顶着大太阳,在庞大的狂热粉丝中成了接机的一员。
被保安和助理围着的刘世逸迈着大长腿潇洒地走来,彼时的他不爱戴帽子,总是昂着头吊着眉梢,一张帅脸被亮橙色的西装照得格外迷人。
他一笑,粉丝就都疯了,蔡晴明也疯,在冲天的尖叫浪潮中拼命往前挤,喊麦似的朝走近的刘世逸表白。
“刘世逸,我一定会追上你的!”
她的声音比不过成千上万的“我爱你”,但却在睁开眼的时候奇迹般地对上了刘世逸的视线。
“那我等你。”
耳边嗡的一声像炸开一朵烟花,她在被挤掉鞋的前一秒,脑子里滚过了无数遍那句含着笑的回答。
然后回来时坐了多久的火车,脸就红了多久,蔡晴明捂着心跳重新写了一份未来规划,打算干完目前公司签约的年限,自己组个团。
幸好最终有惊无险地从这个倒闭了还不断压榨劳动力的公司逃了出来,但她没时间喘息,马不停蹄地按照计划把攒的钱全投进了组团事业上。
组团嘛,首先得有个像样的团名,蔡晴明迷信,每次好不容易想到的名字都被塔罗或算卦的给推翻了,于是她郁闷地踢了脚沙子,觉得取名是这辈子做过最难的题。
秋天傍晚黑得早,广播也提醒游客即将涨潮尽快离开,蔡晴明揉了揉脸,拖着巨大垃圾袋往回走,转身时一顿,看见远处浅水滩泡着一团黑色的东西。
奇怪,刚刚都捡完了啊?
蔡晴明跑过去,随着距离拉进视线愈发清晰,才发现那不是垃圾,那是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