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乐队起因(1 / 2)
周六。
清晨,五点半。
张修泽走在这条去学校的必经之路上。
他感觉,在青春尚未逝去的夏季。
貌似不管是周几,只要是太阳能够冒出的时候。
总会有木叶零落,也总会有摩天大楼的墙壁如同大河的湖面,被晨光照射得金光闪闪。
让人不禁去想,是不是城市与自然达成了某种协议,导致这些上千年都一直存在于山野间的景色,被剪切融合,变化至成为城市的独特风景。
抬起头,看了眼电线杆之外,由高耸的墙壁围起来的学校。
他不觉低下头,躲避着太阳的直射光线,以便加快脚步。
“从来没有周六起这么早过。”
“唉,没办法,答应了要成为乐队的一员。”
“哪怕是几个星期,也得努力一下啊。”
想起来陆向晚昨天嘱咐的话。
今天她要亲自来教自己。
下个星期等新成员来了之后,由那个新成员来教艾柯宇。
张修泽眯着眼睛,幼稚得强迫自己每脚都要踏在砖块的缝隙之间。
“要被陆向晚亲自教导啊。”
“不知道该不该激动呢。”
按理说,在只有两个人独处的活动教室,被天才美少女亲身辅导,正常人肯定会很开心的。
只是,他认为,哪怕是再正常的友谊,发展下来应该都会有些困境和阻难的。
而他与陆向晚的情感发展,貌似一直是上升的曲线。
这肯定不符合事情的发展规律。
没有谁的一生都是顺风顺水的。
所以,他心里隐隐有一些刺挠。
“总感觉,这两天要发生点什么啊。”
被钦定为另一个世界救世主的他,从未怀疑过自己的直觉。
而怀揣着这股担心,用社团活动的名义通过学校大门,不一会就走到了活动教室。
陆向晚正在教室里,擦拭着架子鼓和吉他。
看到张修泽推开门走进教室,惊喜得站了起来。
“来啦?”
“嗯。”
张修泽点了点头。
“你打算怎么教我?”
“先从认识这个乐器开始咯。”
......
一个上午的时间,在关于架子鼓的基础教学中渡过。
并没有发生,什么张修泽认为的奇怪的事情。
陆向晚将两只线条分明,套着短白袜的长腿放松得伸在张修泽面前。
圆头小皮鞋在地上用鞋跟敲打着节拍。
她用吸管喝了一口刚点的椰椰乌龙奶茶,含糊着向张修泽提出一个问题。
“你猜。”
“我为什么想要你和我组个乐队在汇报演出上台?”
“因为你喜欢摇滚?”
张修泽闻言,用纸巾擦了擦额头因为练习架子鼓而冒出的一层细密汗水,然后回答道。
“不止这样啦。”
“喜欢摇滚,只是一小部分原因。”
她停止了小皮鞋对于地面有节奏的敲打,笑着甩了甩搭在鼻尖的刘海。
直起腰板,把一张相片从兜里掏出来,递给张修泽。
“这才是大部分的原因。”
张修泽听到这句话,接过相片放在眼前仔细端详着。
相片,是一张儿时陆向晚抱着木吉他,坐在月光下弹琴的相片。
左侧,蹲着一位戴着金边眼镜的中年男人,面色比较苍白,但整个人的五官看起来很硬朗。
右侧,则是一位穿着碎花白裙,撇腿跪在地上,笑起来为陆向晚鼓掌的女人。
女人饱满的面部,是与陆向晚如出一辙的青春可爱。
“这是你的爸妈吗?”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