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1 / 2)
“你,你想走?”高云知有些犹豫:“将军他,答应了吗?”
“没有。”温婵笑的越发灿烂:“不知为何,表哥就是不答应,就连让我出府去住也不愿,我与表哥虽有幼时的兄妹情谊,可现在大了,瓜田李下的,到底不好呢。”
高云知抿唇,心中有了计较:“既然将军不许你回乡,我私自送你回去,将军他,他不会怪我吧。”
她进了门,跟叶长风拜了堂,可当晚他就有紧急军情,被叫走了,连洞房都没来得及,高云知难免行事小心,怕叶长风生气。
在温婵面前,她一口一个高家手遮半边天,实际上高家境况远远不如十年前,若非这一回宣梁开战,叶长风独善其身想要做点大事,高家还寻不到机会,把她嫁进来呢。
高云知说,让她想想,送温婵回乡的事没办法,但是在外面给她置个宅子的事却没问题。
温婵得偿所愿,只慢慢等待机会,床缝下是她积攒的金银细软,都是好携带的银票和部分碎银,还有一身方便行动的粗布麻衣。
手上的缠丝金凤,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细小珍珠柔光圆润,半个巴掌大算是精品,温婵却随手丢在一边,并不在意,这玩意远比不上姜行送她的任何一只钗。
第111章
“这处宅子是个三进的屋子,里头还有个小院呢,莫说只有夫人一人和几个奴仆,就算是一家子祖孙几代人带着服侍的奴婢们,也是住的下的。”质人口若悬河。
他一眼就看见面前这两个带着帷帽的女子,是高门贵女,身上的衣料可不是便宜货色:“这套宅院,盘下来是五百两,若是租的,一个月是三两银子。”
虽然因宣梁交战,好多地方物价涨了,但别小看这三两银子,一辆银子便是一贯钱,买糙米能买三到四担,足够普通百姓三口之家省着些吃吃一年。
温婵一个高门娇养的贵女,如何会知道物价经济事,还要得意于她做王妃那几年,因给萧舜筹备军粮,时常要托人去粮市买米,为了多换粮食,够更多人吃,都会买掺了米糠的糙米,权贵人家吃的碧粳米,三斤价格便能买最次的糙米五担,然而就算是最次的糙米军粮,梁哀帝也要克扣。
她身居高位,没受过什么风雨,却有一颗柔软心肠,那时便赤裸裸的感受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句诗说的是多么惨烈真实。
高云知是偷偷带温婵出来的,对于温婵想出去住,她自然是双手赞成,一个表姑娘,就算寡居也得再嫁,总在表哥府上住着,算什么事呢。
因为此事她旁敲侧击的问过叶长风,她以为自己的疑心病是空穴来风,但叶长风的表现却让她心惊战胆。
温婵或许对叶长风并没那个意思,而她的风哥哥绝不是没那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