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59(1 / 2)
节后恢复工作,阿姨来了,林华玉又全心全意投入到工作中。她是喜欢工作的,胜过喜欢自己的孩子。
不经意的时候,或许连林华玉自己都未曾察觉,自己看孩子的眼神是略带嫌弃和苦恼的。
这个孩子是她事业上的绊脚石,她后悔结婚了。
林翡絮絮叨叨说着过去,说得很散很碎,最后总结说:“我觉得她讨厌我。”
小孩子,依赖妈妈是天性,但她的依赖没有得到反馈,林翡说的是“她讨厌我”,而不是“我讨厌她”。
她是被抛弃的那一个,所以没有什么资格跟那个将她抛弃的人较劲。不像爸爸,她可以说,“我不要爸爸”,因为爸爸曾试图带走她,虽然她并不愿意离开。
孩子在妈妈面前,天生是自卑的,许多时候林翡觉得自己活该,她遭受的嫌弃让她觉得,她活该被抛弃,虽然她并不知道自己做错什么。
甚至连这份委屈都无处诉说,说什么呢?爸妈闹离婚,我被妈妈丢到镇上外婆家。
一二三四五……连标点在内,才十八个字。好苍白好单薄的一段经历,人家会说,这有什么了不起,爸妈离婚有什么了不起,跟你一样甚至比你可怜的人太多了。
有些人,甚至一出生就被父母丢弃,有些人,一生下来就是残疾,你看看你,好胳膊好腿,能吃能睡,家里条件也不差,说这些。
是的,她确实没什么了不起,也不如别人可怜。
但可怜、可悲、可笑之处,不是被父母抛弃的孩子,而是世人所认为的平常。
父母抛弃孩子,不过是平常。
把孩子丢到父母家,于大人来说,实在是下下策,因为八岁的小孩已经识字认人,不似婴儿时期那样好打发,随便找个垃圾桶和桥墩就能处置,还永无后顾之忧。
“我妈妈不会把我带走的。”林翡万分肯定。
妈妈早就不想要她了。
屋子里很静,窗外泡桐树的叶子已经掉光了,雨滴滴答答,温暖的棉被窝里,这个不太开心的晚上,她们自然而然说起一些不太开心的事。
交换伤痛,将隐疾深挖。
“我爸爸妈妈死的时候,我还很小,记不清是哪一年,我的记性很差,我常常记不得很多事,也可能是不想记得那么清楚。但在我印象里,他们感情很好。”柳叶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