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61(2 / 2)
识字有什么用呢?
书又不能吃。
所以,对于我家楼下的旧书店,我在门外徘徊过一阵。有过好奇,但总会督促自己保持内心的一股子不屑。
路过书店的时候,我都要昂首挺胸抠羣企^恶君^羊衣尓五衣四衣斯仪尔每天追更柔柔文、目不斜视,用鼻子瞧着那家书店,以表达自己对酸绉绉的书生们的不屑。
……是啊,读书有什么用呢。
4、5岁时候的我,每天都饿得实在不行,已经学会了偷窃。
第一次是很小一件东西,小到我已经忘记它具体是什么。
当时的我就像着了魔一样,对着大人的荷包探出了手。
那时候我的感想倒记得清楚。
我在心里想,哈哈,就这么简单得手了。那群大人看上去也不怎么样嘛。
一帮蠢猪罢了!
我走上了偷窃的道路,走得还挺远的。
当然也不是没有被发现过。
但说到这里,我必须为我的技术辨明一下。
虽然已经金盆洗手,但身为盗贼,不说技术有多么高超,至少我是从来没有被抓过现行的。他们一次都没有拿到过证据。
大多是在事后发现自己少了什么,而我又刚好在附近,他们就顺理成章的怀疑到我头上了。
压根没有考虑过,如果我是无辜的、被冤枉的、什么都没有做的可怜小孩该怎么办?
虽然就结论而言,他们的怀疑是正确的。
大概是在我一视同仁的偷了镇子上几乎每一个人的东西,如此维持了一年之后,愚蠢的大人们终于提起了对我的戒心。
每当我出现在街上,他们会立刻警觉起来。当然这份警觉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该少的东西依然会少。
最后,他们直接放弃了挣扎——
并拿起了武器。
我成了过街的老鼠。但生活毕竟还要维系,我只能倚靠偷窃为生。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看见我,不论我下手没有,之后都会变成一番追逐战。
当然,他们同样没有成功抓到过我。如果已知我的胜利结果的话,再回忆往昔,或许也别有一番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