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收服金丝猴 4(2 / 2)
体重是致命伤,哪怕是王广现在饿的瘦骨嶙峋,但在这种小猴子面前也有压倒性的优势。
“猴儿酒、猴儿酒,猴儿酿猴儿酒,咱这是到人家家里抢劫来了?”
“呸!猴儿酒不是猴儿忘了藏在洞里的百果,才最终发酵成酒的吗?有可能这只猴子也不是酿酒的那只猴子!”
“嗯!肯定是这样子!”
在猴儿酒旁细细的观察,也能发现这酒旁边有猴儿的脚印和气息。它肯定也喝过酒了,是个贪嘴的小醉猴。
王广嘴角上扬,这要是把这些酒都带走了,这小猴子肯定得跟自己拼命。
而且这只小猴子不难对付,但这里可是山林中,是猴子窝。要是后面引来猴群跟自己作对,那可就真是太难办了。
要知道,猴子可是很记仇的。
现在也没有趁手的工具把这些猴儿酒都带走,而且带走之后往哪里放?会不会引来恶霸的觊觎?
若是不带走,等我回去之后,这只死猴子把我的猴儿酒都糟蹋了怎么办?
若是对这只猴子下手?
王广犹豫了,在这只小猴子面前做到完全碾压,那是基于把两者都放在擂台之上或留在树洞之中的基础之上的。那样就算是对方是个猴群,王广也能一脚一个小猴子。
但是这小猴子要是转身就跑,王广还真没把握捉住它。
难办啊,难办。
纠结啊,纠结。
若是自己酒量极佳,千杯不醉,那自己早就伸出脖子。咕咚、咕咚把这些酒全部干掉。
但是显然自己不是这种人,而且在这危险重重的丛林中大醉一场,其危险程度堪比酒驾上高速。
“要是能收服它做宠物就好了,这小猴子既能看家护院,帮自己守住这猴儿酒。又能打探消息、采摘瓜果,捕猎的时候还能当饵用。这要是收了一群猴当小弟,以后自己在镇上支个水果摊也能养活自己。”
人类能驯服猪、马、牛、羊,那自然也能驯服猴子。
自己要是能会驯猴就好了。
以后进山打猎。地上猛犬开路,树上猴子探风,天上再来一只苍鹰巡视。
那自己配置拉满,得多效率、多威风。
不行,若是仅仅是驯兽人那种还是不行。
王广脑海中闪过一个极大胆的想法,若是能像游戏中收服野怪做宠物那样,把这只小猴子收了当宝宝多好!
就在想到这里的时候,王广识海中的印玺突然一震,然后阵阵霞光,散落在王广的脑海中。
而在这一瞬间,庞大的信息流灌注到王广脑海中。
翻山覆海,统御万族。
以心血将字符刻于万族之身,就有可能收服,纳为己用?
对了!
自己有挂啊!
自己这个挂真厉害,就算是在这超凡世界中,那也得是极为了不得的存在吧?
翻山覆海印
自己现在也只能算是窥视这宝物的一丁点奥秘,它究竟还有多少惊喜,多少能力?
王广心中大喜,更坚定了他收服猴子的决心。有了小弟之后,就有了驻扎在森林前站的耳目,而且猴子聪睿、灵巧,远比其他动物作用更大。
王广捏紧石头,一个箭步封到了树洞洞口处。手腕急速抖动,按照感知的方向甩了出去。
只听一阵破空声,一声沉闷的撞击声后,王广转头一看。
中了!
小猴子本身就急躁,看到有人闯入自己的秘密基地,偷喝自己的佳酿,本身就急不可耐。但是又心中畏惧,只能躲在树洞的上方藏匿起来,盼着眼前的人早走。
本就又急又燥,它断然不会想到自己在刹那间惨遭偷袭。
一阵崩裂般的痛楚后,小猴子直挺挺的掉了下去。
机会!
王广猛然间扑了上来,把小猴子扑倒在地,左手死死掐住小猴子的咽喉,右手食指中指并列化为剑指,在地上狠狠一划,一道血印出现在地上。
小猴子既可怜又凶残,它的利爪在王广的左臂和胸膛上留下道道血痕。王广的左手青筋暴起,如铁钳一般死死扼住小猴子。
鲜血顺着左臂流下,染红了猴毛。
窒息感传来,小猴子奋力挣扎,王广身上又多添了数道血印。
但是一寸长,一寸强。
小猴子的优势在于机动灵活,但只要被王广抓住,它那小短手短腿的根本无法对王广造成致命伤,只能摆动着身体,疯狂挣扎。
王广如饿虎扑食,瘦骨嶙峋的身上青筋暴起,死死的压制住小猴子。
右手的指尖印在小猴子的头上,鲜血凝而不散,灵台中的印玺散发出莹莹之光,手指在小猴子头上画出一道神异的符印。
小猴子死命嚎叫,王广强悍的精神力轰入脑中,他只觉得大脑中仿佛被插入一只搅拌机,正在开足马力,疯狂搅拌。
喉咙一甜,一口老血“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小猴子也眼神涣散、萎靡不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