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追击穷寇(2 / 2)

中午时分,斥候来报,逃窜目寇就在西南方十余里处继续遁逃。攸侯大喜,传令全军不得休息,继续飞速向西南方追击。

狂奔到日落时分,一日半内全军已追逐近百里,人马俱已疲惫不堪。期间,望乘几次派遣卫卒请求攸侯穷寇勿急追。最后一次,望乘亲自驰车前往攸侯车边请求全军减速慢行,使士卒休息,同时以待后军前来。攸侯均置之不理,并拿出铜节金钺再次严令追击。

望乘无可奈何,悻悻在路边等待左旅军阵,忽听得前方鼓声号角声齐鸣,喊杀声隐隐可闻,心中断定是前方攸旅已与敌军接战。此时,虎缶随左旅匆匆赶来,也听见前方鼓号喊杀之声,忙问:“攸旅追上目寇了,那我左旅是不是也须速速向前?”

望乘点点头,咬牙答道:“前锋接战,后军自当向前。只是我军阵型散乱,士卒疲惫,西旅和辎重还在后,望不见其踪影,真真叫人左右为难。好在夕阳未落,全旅尚能辨别方向。”说罢,命斥候向前侦看攸、林两旅与敌接战情形,又传令全旅按三大行结阵,左大行在东南左翼,右大行在西北右翼,中大行居中。望乘又令左旅司鼓一呼一吸间击鼓一声,使全旅徐徐而行,阵型渐成,士卒也有了喘息的时机。

虎缶在侧仔细观看望乘下令呼喝,三千余人的左旅在其指挥之下,顷刻间便由阵型杂乱、前拖后沓的追击之势,转变为徐徐如林、威武向前的却敌之师,不由得对这位出身低微的亚旅心生敬佩。

左旅以三列方阵向前徐行两里,斥候回报:此地属老邑,前方三里处乃商王设于老邑的戍守之所,称为老戍,敌军便依托老戍布阵,现已与攸旅、林旅相接交战。

望乘和虎缶均知,不论是老邑还是老戍,在一个多月以前目寇入侵之初,最早被攻克,被劫掠一空。老戍中戍守的兵卒二百余人损失殆尽,仅有几人逃出报信。据之前军情,老戍为守边防御之所,筑有矮小城墉,但无壕沟,敌军依此布阵防守,可以借助残存城墙的地利之便。

望乘令司鼓加快击鼓频率,全旅加速前进,准备与友军并肩作战,一同对敌。正当左旅将士望见前方烟尘扬起、矢如飞蝗之时,夕阳落处,一支军阵如锋矢般从西面林后冲出,其疾如风,直扑前方攸、林二旅松散的侧翼而去。观其冲击速度,显是在林后养精蓄锐、等待多时了。

作者按:

“族”和“戍”也是甲骨文中与军事单位相关的字。族本是一种军事编制,族字从“矢”,锋矢杀敌;族字从“方”,人众来自同方,其为来源于同族的军队组织。甲骨卜辞中,“王族”、“子族”、“多子族”、“一族”、“三族”、“五族”的职责都是从事征伐,未见从事农业生产等其它活动的记载。

甲子卜……以王族伐宄方,在辛炎,无灾。(《小屯南地甲骨》2301)

……般呼子族先。(《甲骨文合集》14922)

贞:令多子族暨犬侯聘周,由王事。(《甲骨文合集》6813)

上述第一条卜辞意为派遣“王族”的军队去征伐宄方。上述第二条卜辞中,“先”指作战时先行出击,意为师般在战斗中命令子族先行出击。上述第三条卜辞中,“聘”,有聘问、访问之意,意为商王命令多子族随犬侯出使周国,由于从大邑商到遥远的周国,路途遥远、方国众多,让多子族随犬侯一起去,起到扈从保卫的职责。

惟一族令。(《甲骨文合集》34136)

乙亥,历贞:三族王其令追召方,及于£。(《甲骨文合集》32815)

王惟羡令五族戍羌方。(《甲骨文合集》28053)

上述卜辞记录了商王命令“三族”、“五族”分别追击召方和戍守羌方,说明“一族”、“三族”、“五族”的军事性质。

“戍”,甲骨文像人立于戈下、《说文》:“戍,守边也,从人持戈。”可见,甲骨文“戍”是驻守在商王国边境的军队,戍的长官称为“戍史”。戍不仅负责守卫边防,还要随时向商王报告军情。“戍”也有右、中、左之分,说明其编制与师、旅、行类似。但是,从甲骨卜辞记载来看,戍的主要职责是守卫,驻防一地的时间较长。担任戍守活动多是来自各邑或各族的地方武装,如:

其呼戍御羌方于羲£,捷羌方,不丧?(《甲骨文合集》27972)

丙戌,戍及方于£,吉。(《甲骨文合集》41342)

中戍有灾?左戍有灾?右戍不雉众?中戍不雉众?左戍不雉众?(《小屯南地甲骨》2320)

上述第一条卜辞是询问在羲地防御羌方的戍能否取得防守战斗的胜利。第二条卜辞记载的占卜结果显示,戍守及方的部队应该能取得胜利。上述第三条卜辞中的“雉众”,意为伤

亡惨重,该卜辞是卜问驻守在边境的“左戍、右戍、中戍”是否有大量的伤亡。

商王朝征召军队的制度在商代各时期略有不同,武丁时多见“登人”、“共人”,说明这时根据战事需要在一定地区或一定范围内征集兵员,再编成师、旅、大行、行等。但是涉及征调王族、多子族、三族、五族的武装,少见用“登”或“共”一类的用语,而是直接“呼”、“令”其出征,或命某族的族尹“以众”出征。这可能意味着武丁时在王畿已开始实行任户计民,登记人口,一旦有事,王畿各族可以很快抽调组织成军。

由族逐步发展就可以建立常备军,商代中后期可能已经建立常备军事单位,以贵族为骨干,有一些较长时间在军服役的人员,于是就具有了常备军的性质。尤其是兵员有了固定的军籍,有了等级隶属关系,所谓“人有所立之军,军有所统之将”的制度,事实上就已经属于常备军队。卜辞有“乎师往见右师”,说明“右师”有自己的驻地,还有“韦师寮”,是指守卫部队的军职寮署。

商代已经有了常备性的职业军人,这一观点是多数学者的共识。例如,从商王的扈从军演化来的王宫守卫,行使武装警卫职能的多马卫、多犬卫、多射卫都应是常备武装。军队中的弓箭射手、马车驭手、骑乘斥候,都属于技术兵种,需要掌握专门的技能,就离不开长时间的脱产训练。这些技术兵种不可能由临战征召的平民担任,其人员都要有一定的服役期。部分出身贵族的军事指挥官,应已成为职业军官,一些军事管理后勤人员,可能已具备常备军人的性质。

参考文献:

宋镇豪,罗琨.商代战争与军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11)

王绍东.甲骨卜辞所见商王国对外战争过程及行为的研究[D].山东:山东大学,2010(4)

李雪山.商代封国方国及其制度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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