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众矢之的24(2 / 2)

“那说。”

商卓序毫不在意。

那无所谓的态度,仿佛他们夫妻二人只是一团可有可无的透明空气,无论说什么、做什么,他都不会放在眼里。

牵着温国雅的手暗暗捏紧。

该死的…

好不容易压下心中的愤怒,商斯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客观理性:“卓序,温初宜是个什么人,京市都知道,蛇蝎心肠,歹毒善妒,你让斯奕和她待在一起,万一近墨者黑怎么办?”

“况且,斯奕向来不亲人,为什么会对一个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态度截然不同,你想过吗?”

“很可能是温初宜刚出狱,走投无路,急于找靠山,才剑走偏锋故意讨好接近你们。”

“监狱里乱得很。”

“说不定她是从监狱里搞了些读品,偷偷用在斯奕身上,才……卓序,事关斯奕生命安全,你可一定要警惕!”

商斯云说到最后,脸色变得惨白,好像真心实意为斯奕感到担忧似的。

谁也不知道,他才是在场所有人中最希望商卓序这平白无故冒出的儿子早点消失的那个恶魔。

……

与此同时,城市另一处街道。

昏暗的路灯撒下黄色光芒,笼罩在每一个行色匆匆的路人身上。

温初宜带着安安埋头往前走,步履显得有些慌张,时不时俯身整理一下戴在安安头上的鸭舌帽。

“妈妈,我们一定要打扮成这样吗?”

安安小声嗫嚅,并不适应。

“乖,再忍忍,等妈妈找到工作和住处,咱们就不用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了,好不好?”

温初宜抚摸着安安的脑袋,声线轻柔。

凌晨三点,她从商家逃出,一刻也没有停留,背着安安沿小路不停地走,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留。

因为不敢。

她怕被商卓序抓走,更怕被温家人发现,甚至连平坦的水泥路都没走,专门挑着泥泞崎岖、布满荆棘灌木的小道逃跑。

即便身上被蚊虫叮咬了十几包,也不敢露半个头透气。

好不容易跑到京市偏远的郊区,才在一家看起来破破烂烂的服装店里用三百现金买了身新衣服。

价值上万元的旧衣服,自然是被扔到了河沟里。

郊区偏僻,地广人稀,商业自然也不算发达,建筑物也大都是些工厂,或者种植养殖基地,一到晚上就安静得可怕,只有风声在耳边作伴。

“秦皇酒店?”

走得筋疲力尽,温初宜停在一处看起来有些老旧的酒店。

低头看了眼安安,她内心动摇。

她倒是还能继续往前走,可是安安已经跟着她奔波了一整天,虽然懂事地没有喊苦喊累,但也显然已经体力不支了。

要不,先在这里住下?

找工作的事,明天继续吧。

摸着口袋里钞票,温初宜往前走了两步,而后被酒店门前公告栏上的一张告示吸引了目光。

“招聘洗碗工,月薪3500,包吃包住,每天工作8到11小时,灵活安排。”

读完,她眼前一亮。

3500在京市几乎是最低工资,但无所谓,包吃包住,这就够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工作时间有些长,可能没什么时间留给她陪伴安安。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