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94(1 / 1)

你不能离开我,除非你死。他说,不,你不会死,这世上除了我没有人敢取走你的性命,而我,要你活着,即使是生不如死……

爱与折磨,从来都是并存的。

那一年,艳殇五岁。真正的季太初方出世。

梅花桩上站着白衣胜雪的男子,步伐轻盈虚空,身段万千风流,拈花折指间生生钉的人动弹不得,周身穴道在他看来是闭着眼都能驾轻就熟的找到。那时艳殇第一次见到季墨白,趴在后苑寂寥的荒园内,冷静,锐利的注视着远方立在梅花桩上,发如流泉衣如蝴蝶的男人。那时的艳殇不过是艳殊众多儿子中的一个,因为季墨白的出现,他们被集体赶出奢华的宫殿开始了自相残杀的历程。他那时便知道自己一定会赢,他一定会成为独一无二的艳殇,事实,果真如此。

在他沐浴在异母同胞的血液中不分昼夜的厮杀时,在他被迫承接着疯癫娘亲各式各样的蛊毒时,在他已经可以面无表情的拧断各位兄长的喉管时,真正的季太初成长为粉妆玉砌的孩童,天真漂亮,绝顶晶莹。那时的艳殇尚不知在他浴血厮杀的生活之外,其实还遗漏了一个小小的生命,更不知那个人的名字将会是他此后长久颠沛流离的结果,已不知那个人为彼此带来的,会是多么痛不欲生的折磨。

五年的时光,艳殇被岁月精心打磨成一尊冰冷毫无生机的杀人武器,艳丽四射的五官,却有着与十岁少年极不相符的孤傲决绝。五年期间他不断杀死兄弟,五年期间,他终于手刃了自己的母亲,不必在此后无尽岁月里承受她丧心病狂的“爱的毒药”。

五年的时光,季太初从一个吮着手指泪眼盈盈的婴儿,成长为孱弱天真青涩楚楚的孩童,五岁的孩子,芝麻粒儿大的风情,麋鹿一样懵懂的桃花眼忽闪忽闪,漾满纯洁的光。

五年,季墨白逐渐习惯了自己在江湖中人尽唾骂的地位,习惯了在艳殊忽冷忽热的操控中忍受折磨,却不知命运在这一刻,再次发生了惊天的转折……

季太初之死。

似乎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被艳殊处心积虑想要藏匿起来的事实,惟一一个绝对绝对不能够被季墨白发觉的,真相。关于真正的季太初,五岁的死因。季墨白一定想不到在他长达五年的忍耐之后,终于痛下决心逃离菖蒲宫的代价,是他此生唯一子嗣的灭亡。

以为的爱,却不过是因为小小的季太初秉承了季墨白的血脉,严格说来,他到死都只是艳殊用来舒服季墨白的工具,到死,都不过如此。那个年仅五岁的孩童稚嫩天真的眼神,乖巧的扑闪着大眼睛卧坐在艳殊席间,在他诡谲阴鸷的笑意中温顺的喝下自己“母亲”亲手喂的毒药,一次次,一天天,整整五年,残忍如艳殊,不过是用自己的骨血来做试验,瞒着季墨白将剧毒的“红线”种在他体内五年,所以他才会如此弱不禁风,所以他才会如此孱弱到不堪一击,所以到最后死的时候,他依然睁着扩散的瞳孔,冰冷发青的肌肤像上好的瓷器一样,搅碎在艳殊丧失理智的蹂躏中。

他毒死了他和季墨白唯一的骨血,追其原因,不过是为了让这个已经算是悖德的生命,变成一具真正的,杀人兵器。五岁的少年并没有如他所望的,具备练武之人最向往的轻奇骨骼和脉络,反而在他长年累月的毒药浸养下愈发孱弱,不堪一击。这是耻辱,而他唯有加倍的用药来改变他的体质才能扭转一切。红线所产生的幻觉只是第一步,在这一步里中毒之人会逐渐丧失理智的判断与真心,而接下来要面对的,则是被强行分筋错骨,从而达到重新锻造骨骼目的的,非人所能承受的毁天灭地之痛……

可惜的是,这痛苦终究没能让真正的季太初等到,他便含着懵懂和无辜的眼神躺在艳殊怀里,直到呼吸湮灭,都不曾闭上那一双写满真诚的眼睛,热忱,温顺,对母亲的,热爱。

艳殊疯了。

季墨白的逃离,季太初的死,那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令他彻底丧失了最后的思考能力。他开始疯狂而秘密的寻找少年,一定要是五岁的、粉妆玉砌的男孩子,最好有一双麋鹿般湿润乌黑的桃花眼,笑起来时温顺天真,可爱的让人心脏沦陷。他到最后终于寻到了他,那和他自己,和真正的季太初都有着一张极为相似面庞的少年,亦是五岁,亦是笑容温暖照人。

他怎么知道那小小的身躯里承受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单纯可人人操控的五岁灵魂,而是来自千年后一个二十六岁青年成熟理性的魂魄。

而那个穿越千年的幽魂又怎么会想得到,机缘巧合,某一天他竟有幸目睹自己的转世后的家园毁于一旦,而那个亲手点燃这罪恶之火的恶魔,微笑着拧断了少女的脖颈,踩着家仆们遍地的横尸,踩着青石阶上他爹娘尚且温热的血液,一步步朝他走来……含着分外妖娆与阴厉的笑容,宣告属于他的这一场美梦,结束。自今日起,我是你的母亲,你父名唤季墨白,而你,就叫做——

“季,太,初。”地狱之音,在耳畔温柔响起。

此后。

此后短短数月,艳殊丧心病狂的将红线种在他身体里,成倍的折磨着这个酷似“季太初”,实则却是不折不扣替代品的五岁孩童。他甚至亲手将菖蒲录描绘在他光裸如玉的臀部到大腿间,他深知随着年龄的增长,终有一日这孩童会成长为他所期待的模样,只要他能熬过这一关。只要他不死,他就能成为代替真正的季太初活下去的,最完美的,天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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