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15(2 / 2)
来俊臣点头:“是他死前用血写的。”
若是死前还能分出力气写字,肯定不是伤在喉管之类立刻就会丧命的位置:“那他致死的原因是......”
来俊臣猛地闭了一下眼睛:“我用刀捅了他的胸腹。”
白若噤声,半晌才又小心地问道:“腹部中刀,也未必就救不回来......”
来俊臣冷冷地笑了一下:“我亲眼看着他咽气,绝对不是没死干净。”
质疑来俊臣杀人的手段,这才是个笑话。可是——
她脑海里突然闪过几句话:
“
‘大人从前来过吗?’
‘从前太平殿下大婚的时候,来过一次。’
”
十八年前,薛怀义是太平的地下情人,一直住在万年和妙都;来俊臣是太原王氏的养子,在此之前从未离开过太原港口。
也就是说,来俊臣刀杀薛怀义之前,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面!
虽说来俊臣杀人并不需要什么理由,但在当时,他并不是如今说出名字就是鬼故事的来俊臣,而是王氏口中的“小纾”。
有什么理由,能让人对第一次见面的人痛下杀手?
来俊臣半垂着眼,阴恻恻地开了口:“王幼薇——就是我夫人,她有一个弟弟,十八年前才五岁,王家要将这孩子送到京城念书,当时正好赶上太平大婚,王幼薇就闹着跟来凑个热闹。至于我么,”
剩下的话没有说全,但是猜也猜得出来:
来俊臣当时是王家的养子,又对王幼薇有心思,跟着一起来保护这姐弟俩真是再正常不过了。
提到夫人,来俊臣周身的气场都柔和了些:“婚仪正式开始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那天街道两边都是火把,到处都是人,只有城墙下面宽松些。幼薇没有用晚饭,我就让她带着孩子在城墙下等我一会儿。等我买了点心回来的时候——”
他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口气:“等我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贼秃状似癫狂,正压在幼薇身上!当时我急怒攻心,就一刀捅了他!”
白若可以想见,当时薛怀义一定是对王幼薇起了色心,以至于来俊臣会一怒至此——
但是前些日子在王家走了这么一遭,又让她隐隐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王家抚养了来俊臣,何以王氏会说‘是我们对不住你’?
来俊臣斜斜地瞥了她一眼:“有话就说,休要婆妈!”
白若皱眉道:“属下斗胆,当时动手杀人的,真的是大人么?”
当时来俊臣不过二十来岁,便是要动手,也未必会下此杀招——
但是,反观王幼薇王娘子,她一个闺阁贵女,猛然被一个癫狂的和尚侵犯,身后还有年仅五岁的弟弟,情急之下......
来俊臣的脖颈缓慢地转了个角度,唇角勾起一个要笑不笑的弧度:“是或不是,又如何?”<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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