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2)
荞麦萋萋霜露白
炊烟袅袅疏云快
沉默寡言,内心忧郁,藏着秘密的人,无论置身何时何地,面对何伊何人,皆一如既往地沉默寡言,这一类人与生俱来腼腆抑郁,在物质与道德上有着强烈的无法言喻无法表达也无处申诉的卑微。经历的不一样,他们与同龄的人相比,每个地方都格格不入,他们会遭受冷眼与嗤笑,所有,他们兼时也排斥这个世界,拒绝接触与生活上不相干的人,将自己禁锢在一座空荡荡的空城中,一个人孤独终老。
这种人脾性偏激而孤僻,是真正的与众不同,即便是在梦寐以求的物质与非物质的热衷上,也一样寂寥得与众不同。
但此类人千载难逢,在如今这个奔放豪迈的世道,世上基本已无这种人的踪迹,唯一剩余的那个奇葩,就是我。
有一句励志名言这样说,佳女子偏向天下,好男儿志在四方。
多么蕴富的哲理,也是启迪许多不思进取的好男儿的千古绝句。
可从小到大,类似的慰藉我听过无数次,再如何精辟的理论,依然无法改变我的故步自封,裹足一隅。
这并非是我安于现状,而是骨子的卑微使我堕落,自暴自弃。
很讽刺对不对,弱冠之年,正是拼搏闯荡,发愤图强的好时光。所有人的在为了功名利禄,升官发财而忙得不亦乐乎,而我,屈在旮旯胡同的某个角落,任由青春似流水细沙,逐渐在指尖荏苒蹉跎。
村里的同龄青年们一个个都在学堂书塾里诵得不亦乐乎,下课时,尽情男欢女爱,天知道,我有多羡慕那种平凡而又奢侈的生活。
可羡慕终归是羡慕,可望而不可即。麻痹的双腿只辗转在家里柴扉与对立面的崇山峻岭之间,除了日常家务,我便流连在牧牛放羊的职业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耕耘劳动占据我所有时间。
而同一年龄阶段的青年,都在书录撰册里肝脑涂地,以期日后飞出这犄角旮旯,鸟不拉屎的泅绺镇,去大城市里发展迁居,光耀门楣。有梦想,有抱负,有信念的人生,是我最理想最渴慕的生涯。
但阿爹不允许,灵魂也不允许。
李家祖籍并不在泅绺镇,阿爹是外来人口,十多年前,他尚未从农,而是干着偷鸡摸狗,打家劫舍的盗贼勾当。他不学无术,导致声名清誉毁得一塌糊涂,因此,没有哪个良家妇女愿嫁他为妻,而他身无长物,也无法拿出聘礼正规媒妁娶妻,唯一的手段便是自食其力,强取豪夺。
干他们这一行的,拳脚上的本领虎虎生风,他不费吹灰之力掳掠了阿娘。可彼时阿娘乃正轨人家的闺女,她痛恨他,一梦春宵之后,试图潜夜匿逃,但结果以失败告终,最后被阿爹囚软禁,限制了自由。他以为只要耐于脾性,温言相哄,付诸全部挚诚,有朝一日她会改变心意,接纳他。可他忘记了自己执行的行业,他身上没有半分能吸引是女人以及养家糊口的特长,他甚至连养活她都难,她又怎么会屈服妥协?
阿娘是矜持的弱女子,受不了他凌虐般的荼毒,万念俱灰时,傻傻的选择用死亡结束自己的痛苦。但同那次出逃一样仍未成功,还弄巧成拙,被阿爹铐住手脚,像囚犯般束缚起来。
十月之后,我从阿娘腹中诞生,由于阿爹供奉不起足够的营养,她在分娩完毕的坐月期活活饿死。
她亡故时,我距离出生尚未满月。
这段辛酸而坎坷的过往,是阿爹封闭人际的缘由。他同我一样,自闭又自卑。
满世界的流言蜚语令他从所未有感到奔溃,像精神分裂一样,他携着不足一岁的被捂在襁褓里的我,颠沛流离了几年,过着乞讨捡潲的生活,很多次,我险些在饥荒中步阿娘后尘。
最终,我们远赴异国他乡,在泅绺镇定居,长久安顿。
这里与世隔绝,再也听不到也看不到他那些毁灭且致命的过往。
有其父必有其子,我是遗传了他的轱辙。
幼时,我在学堂里念了两年四书五经,就被夫子剔除,关闭了我踏入寒窗的大门。
原因是,偷鸡摸狗,屡教不改。
彼时年少而无知,羡慕同僚们的羊毫玉砚,可家中经济来源有限,贪婪在胸腔里撞击作祟,就像一只浸泡过醋浆的面团,逐渐膨胀,越来越浓稠,最终嘭的一声,炸入四肢百骸。它操控我的意识,用行动证明了它的强盛。一次次的循环往复,成功让我声名狼藉,乡里街坊的蜚短流长令我抬不起头。扒手,窃贼,上梁不正下梁歪等等一系列的谩骂与唾弃就像洪水猛兽,掩得我溺塞而窒息。
是故,同龄自然对我表现厌恶与排斥,为了躲避这些鄙夷的目光,我只能活在万籁俱寂的黑暗之中,拒绝与任何人交涉,茕茕孑立。
而阿爹,他厌倦了从前的狼藉颠沛,觉得这样过日子也好,遂不再带我迁徙,更不联系其他学堂供我成长。他说,这泅绺镇山民风淳朴,山清水秀的,就在这里颐养天年也不错,何必那么不辞辛劳,拼了命的追求名于利。
他真自私,自己心灰意懒,也要我重蹈覆辙。
我曾经对他有过建议,可他一句话,就将我怼得哑口无言。
曾经给了你学习的机会,是你自己不懂得把握支配,要学那些坏习惯,咎由自取,无怪于谁。
其实归根究底,我这样的情况只是教育方面有所缺乏,可彼时,他只责怪我不争气,没出息,烂泥扶不上墙。
而我,也真养成了偷盗扒取的肮脏德行,还改不了戒不掉。
阿爹他没做到推己及人,当我偶尔行窃被正主逮住时,他各种愤怒恚詈,胡不踹死。
每次他在正主面前对我谴责批评时,我很想驳一句,你自己同样道貌岸然,是货真价实的梁上君子,你凭什么教训我,你有何资格指摘我!
可事到临头,我始终保持缄言,耷拉着头默不作声。
这些年,已经习惯了他的冷淡与刻薄。
我以为,人生也就这样了吧,在磕磕绊绊与偷鸡摸狗中掰着指头度岁月,然后等待寿终正寝的那一天。
但世事无常,上苍有时也会眷顾那些曾经被它抛弃的人,它虽然不会颠覆篡改大纲,却会在你枯槁萎靡的命簿上增添浓墨重彩的几笔,让生命有了一丝意义。
十九岁那年,我变态的生活遭遇了第一场转折。
酉时末,傍晚。
一整天的畜放牧游,老牯牛已喂得大腹便便。折腾了一天,我身上衣衫褴褛,肩上又负了捆柴。街巷里认识的同僚个个披金戴银,往大路上一站,不免相形见绌,我不喜那种低人一等的卑微感,遂未牵着它招摇过市,而是选择了日常无人的田埂间的阡陌小径,拽着缰绳觅路回家。
是在路过一片麦穗田时,天空兜头一场疾雨,毫无预兆,淅淅沥沥的就落了下来。
出门前天高气爽,我身上未携雨伞。将牛绳往木桩上一栓,卸下干柴塞在麦莳旁边的篱笆墙下,快步奔入一间屋檐之下避雨。
这地方处在街巷脊后,其实距离人声鼎沸的大街很近,只是位置荒僻而狭窄,平素无人,我也鲜少往这里经过。一踏上石阶才发现,背后这间屋子板壁崭新,装葺红墙绿瓦。之前这里是一片坪地,瞧来这是最近才建盖不久的房子。
肚子里咕咕响了三声,示意饥肠,恰逢此刻风送糕香瓢入鼻尖,我心里一凛,大胆的念头浮上脑海,二话不说,一头扎进了旁边排水的弄壕。
拐弯抹角转入店堂,我矮身蹲在窗下往里面窥视,掌柜是名少女,正在炉子旁捯饬筛罐,大约是在制作糕胚,她面容朝内,看不见模样,却正合我意。趁着她无暇顾及门店外的柜台,我悄无声息的蹑入桌下,手臂贴着桌底探出去,摸到一碟,连忙顺了下来,开始对里面的茯苓饼大快朵颐。
一碟享用完毕,我意犹未尽,大算再接再厉,可手刚探出摸到盘底,左边耳朵忽然一禁,被人提了起来。
我吓得六神无主,贼赃给事主当场撞破,这是行窃最忌讳的桥段。即便类似的情景已司空见惯,可那瞬间的恐惧与惶惑,令人战栗。
平素发生相仿的意外,即使是尴尬结束之后,也心有余悸。原本只存在于黑暗中的行动突如其来就见了光,没有人能体会彼时彼刻的悔恨交加与惴惴不安。或许,我之所以沦为今天这种但卑微与羞惭,就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无地自容中蓄淀储积累,最后一张脸皮彻底被撕成了碎片,绝望。
但今日,这种惊骇只产生了刹那,片刻停留之后,在见到另一张脸时,稍纵即逝。
冷魅,她是唯一一个走进我的世界,留下了脚印与岁月痕迹的人。
她离开之后,我曾陈数回忆,或许我对她的一见钟情并非是因她长相俏丽方才产生,而是她戏谑又人畜无害的微笑,那一瞬间的悸动与怦然心动。
如果只是听她的名字,你会下意识先入为主的自定义,以为她是那种高傲冷冽,亢心娇气的女人;亦或是人如其名,妖娆妩媚一类,其实不然,现实中的她与她的名字一样,都是美人胚子,但脾性却天差地别,是那种俏皮而诙谐,狡黠爽朗的女孩子。
平素我被人揭穿形迹,事主的表情非怒即斥,这种神情无可厚非。试想,自己的私物被盗,谁又能表现出不怫反笑。
我以为,世人均是如此,对盗贼有着深邃的仇视,更鄙视这种卑劣低贱的行径。
我错了,在遇见冷魅之前,我始终怀揣这样的思维,而识得她之后,便否决了这种认知。理论来源于实践,见证过与众不同,才明白从前的自己多么以偏概全。
我当初被她揪住,一切动作无所遁形。她却并不发火,反而笑盈盈的斜睨我。
气氛非常尴尬,我打破窘迫的氛围,将手中刚窃来尚且未及送入口中的一碟桂花糕举到她面前,傻兮兮的翘大拇指,唔,真香,我在十万八千里之外都经不起诱惑,给吸引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