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29(1 / 2)
下班的时候,我在走廊碰到了丽莎。丽莎非常热情,主动提出要把我送到地铁站。我虽然离开了生产部,但丽莎仍把我当朋友,没事的时候她经常到仓库跟我唠几句家常。
路上,我把买房的遭遇讲给丽莎。
丽莎拍着胸脯说:“林,明天你把买房合同拿来,我给开发商打电话,如果他不还钱,我就给他写警告信。”
回到家,我把丽莎的话转告丹芸。
丹芸高兴地说:“丽莎是白人,开发商肯定不敢得罪她。”
我摇摇头,“但愿吧。”
第二天我把合同、退款协议交给了丽莎。
丽莎看了看,拿着合同和协议走出办公室。没过多久丽莎就回来了,她兴奋地说:“林,我把你的事告诉沙龙了,他答应帮你。”
“怎么帮?”
“沙龙让我给开发商打个电话。”说完丽莎拿起电话,按照合同上的号码拨通了开发商。“喂,我是丽莎,科特公司的生产经理,林少华是我的中国同事,我代表科特公司希望你们马上将订金退给林少华。”
挂完电话丽莎高兴地说:“林,刚才接电话的就是开发商的董事长,他很客气,答应一定把钱还给你。”接着丽又给开发商写了一封警告信,通知开发商必须在收到信的十个工作日内退款,否则买方将向法庭起诉。
我问:“这封信有用吗?”
丽莎说:“不管有没有用,警告信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向法院提出起诉时,法院会问你是否给被告发过警告信。你马上去邮局把这封信发给开发商,别忘了,一定要用挂号信。”
十几天过去了,开发商那边毫无反应。
沙龙把我叫到办公室,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林,名片上这个人是纽特城最大的犹太地产商,他对纽特城房地产开发商都很熟悉,你打电话咨询一下,了解一下你的开发商名声怎么样。”
我立刻拨通犹太地产商的电话。
犹太地产商说:“这个开发商的情况我不想多说。我想告诉你的是,赶快起诉,否则你的开发商可能随时宣布破产;如果他们宣布破产,你的钱就永远拿不回来了,这是他们的惯用伎俩。”
我把犹太开发商的话转告沙龙。
沙龙听后给我一张名片,“这是一个很有名的犹太律师,我的好朋友,他一定会帮你的。”
我跟犹太律师通了电话。犹太律师让我明天下午五点在他办公室见面,他还特别提醒我带二百见面费。
第二天下午四点五十分我们来到犹太律师事务所门前,我按了按门铃,里面没人答应。
五点整,律师事务所的门开了,一个年轻人露出半张脸。
我说:“是沙龙让我来的。”
“知道。请问,见面费带来了么?”
“带来了。”
律师打开门,让我们走进办公室。办公室很小,仅能容下一张办公桌、一个文件柜和四把椅子。
我笑道:“你很年轻啊。”
律师面无表情地伸出手。
我不解地望着律师。
律师拇指和食指捻了捻,做出数钱的手势。
我明白了,“丹芸,快把钱给他。”
丹芸赶忙把二百刀递过去。
律师接过钱,用拇指和食指仔细地摸了摸钱上的盲文,确定是真币后把钱放进抽屉。
我笑道:“刚从银行取来的,不会是假币。”
律师脸上终于露出笑容,“好,说说情况吧。”
律师应该不到三十岁,中等身材,戴深色眼镜,穿深蓝色西装,扎暗红色领带,一副老成持重的样子。
我把情况简单介绍了一遍,然后把合同和协议递给律师。
律师快速地翻阅了合同和协议,然后抬起头问:“你们准备马上起诉,还是先发个律师函给开发商?”
我问:“什么是律师函?”
“律师函就是由律师发给被告的通牒,通知被告立刻还款,否则本律师将对其起诉。”
“发律师函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