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Chapter104(1 / 2)

  他们的尸体被匆匆卖掉,当时很可能是处在假死的状态。

  莱昂听到这里,更加迷惑了。

  “为什么呢?气泡鱼生活在太平洋,获取它制成毒带来华盛顿,每一步都不简单。

  耗费不菲,大费周章,只为了毒杀精神病人与穷人?或者引发大批诈尸事件营造恐怖气氛?”

  莱昂不解,真要制造慌乱,活尸带来的恐慌程度也不深。

  除了从玫瑰庄园逃走的复活者,也就只有萨莉活下来了。其他诈尸者只有短暂的苏醒,没多久彻底咽气。

  莱昂:“用怪鱼下毒的魔鬼与驱蛇的夜行者同属一个团伙的话,他们的知识储备挺多。又懂怪鱼,又懂毒蛇。懂得很多,费力不少,不可能漫无目的行事吧?”

  等等!

  布兰度闻言,灵光一闪。

  既与蛇相关,又与活尸相关,指向了一个地方。

  布兰度看向摩根教授,“您之前说去过非洲,了解到达美荷王国有蟒蛇崇拜,您也该听说那里的伏都教。”

  “是的,我听说过伏都教。”

  摩根教授说到这里,也想起了一个传闻。

  “传闻,伏都教的巫师懂得一种还魂术。他们能唤醒尸体,然后将其变成听话的奴隶随意驱使。这种巫术往往是用在敌人身上。”

  布兰度指出巫术的真相。

  “唤醒尸体,不就是另一种诈尸。被唤醒的那些人很可能原本就没有死,而是服用了气泡鱼内脏制成的药粉。这种毒素让人陷入僵硬麻痹昏迷中,心跳呼吸全面降低,犹如死亡。”

  如今,科学仪器的制作水平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判定一个人死亡,多是通过人工检查,查得不认真就会发生误判。

  布兰度:“伏都教巫师掌控了下毒剂量,让人半死不活但没死透。而下一步将其变成听话的奴隶,可以借助一些致幻药物达成,某些致幻药物就是香甜味的。”

  将人杀死,又把人复活,再变成听话的傀儡。

  这些事越是弄得神秘,越是能够增加巫师在部落里的权威性。

  伏都教随着罪恶的三角贸易,从非洲传入了中美洲。

  如今,加勒比海区域与美国南部一些州,有这样的宗教流派。新奥尔良是典型地区之一。

  捡到的「情人眼」戒指,那只眼睛属于伯尼·梅菲斯。

  伯尼死后,梅菲斯家的马场倒闭。

  他的妹妹婕德嫁到了新奥尔良,这种从北到南的远嫁不符合如今大多数美国人的婚嫁观。

  “婕德嫁去新奥尔良,那是伏都教的流行地区之一。我捡到的戒指与她哥哥伯尼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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