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Chapter 130(2 / 2)

  布兰度:“虽然没有灰蓝眼睛,但找到了「北极酒吧」与「阳光济贫院」的交集。”

  近四天,几人忙到脚不沾地,暗中调查着一百多位冰块购买常客。

  没有发现谁与普瓦松关系熟稔,但西格那一边查到教士帕斯卡就职的圣约翰教堂,时常派人去阳光济贫院布道。

  圣约翰教堂规模中等,在伦敦称得上颇有名气。

  负责人是富顿神父,他有一双深褐色的眼睛。

  今年约43岁,据说是从英格兰西南部康沃尔郡来的,已经在伦敦待了十二年。

  五年前,伦敦第一次暴发霍乱时,富顿神父组织教士们进行义务劳动,帮助阳光济贫院处理病死的患者。

  圣约翰教堂曾经是瘴气致病论的支持者,搞弥散进行祈福,也向信众们传播需要远离被污染空气等理念。

  这些却不能作为剥皮凶手来自这座教堂的证据。

  放眼整个欧洲,不论是新教或天主教,在霍乱来袭时,很多教堂都做过相似的事。

  收治病患、安葬死者、为生者祈福,宣传远离被污染的空气理念。因为前几年人们都认可瘴气论,这种宣传实属常态,合情合理。

  再看一直负责给教堂买酒与冰块的帕斯卡教士,他是黑色眼睛,在圣约翰教堂工作五年。

  今年26岁,而他近一个月不在伦敦,去利物浦参加一个教区间的联合会议。

  换句话说,帕斯卡教士没有作案时间。

  圣约翰教堂的其他人呢?

  神职人员与所有后勤员工加在一起共有34人,这些人也都没有灰蓝色的瞳孔。

  现有的药剂可以暂时放大或缩小一个人瞳孔,但这年头没有隐形眼镜,无法让人的眼睛看起来变色。

  难道是推测的方向出错了吗?剥皮凶手选择灰蓝色眼睛的人下手,不是找死亡替身?

  此案会不会与《针线活》无关?剥皮者是为满足其他的杀戮欲望,比如他曾经与灰蓝色瞳孔的人有仇?

  可要怎么解释他放过了尸体的骨头血肉呢?如果为了复仇,已经剥皮,为什么没有分尸或其他举动?

  正在布兰度与埃里克沉默思考时,租屋外响起敲门声。

  是西格去康沃尔郡调查回来了。

  埃里克难得照顾外人,亲手制作一杯冰饮,犒劳西格在炎热天气里在外奔忙。

  这一趟是西格去西南部调查,而不是布兰度出差,是为麻痹可能在暗中观察的凶手。

  至今没有发现谁在暗处观察了普瓦松的日常生活。

  这样一个藏于暗处的人,也许还会注意布兰度的调查进度。

  为此,布兰度特意没有离开伦敦。

  这几天,时不时出没在伦敦大学医学系。看上去情绪低落,像是对找到真相毫无头绪。

  西格随意抹去了脸上的汗水,猛灌了一口冰茶,夸奖埃里克。“谢谢。您制作的柠檬茶真不错,我可以喝一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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