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殷都虎府28(2 / 2)

谈完老戍苦战,虎缶不禁感概:“说起此番初上战阵,犹如初次男女之欢,皆是那般欢欣激越,又有些仓皇焦灼。事前期盼不已,然上阵之后便懵懂无措,一窍不通,俱是三二下便即战罢,战罢之后亦不知方才一番折腾做了何事,心有所怅,又有所失。若是对手强大老练,初上战阵之人便只得任人摆弄、抱头受击。去岁我等与太子宴饮,盛文贤弟也曾说起初次男女之事,吾记得贤弟言说还未见敌,便已矢尽弓藏,刀枪入鞘。正如为兄此次初上战阵,甫见敌便遥遥发矢,自然一矢未中,与贤弟初次行事一般无二。贤弟初次的那位女子……”

说起这些吃喝玩乐、风月胡闹的事情,二人兴致更炽,虎缶谈兴正浓,却不知曾淇已从堂后来添梅汤,最后这段听个一清二楚。虎缶见曾淇来,赶忙打住,悻悻端起梅汤请兴汶多饮。兴汶杯中梅汤已尽,随手抓起酒杯举杯示意后小口嘬饮。曾淇并不说话,面色如桃花,眼神如寒霜,娇羞中带着嗔怒,低头默默为二人杯中添满梅汤,转身快步回堂后去了。

兴汶见虎缶一言不发,堂中气氛尴尬,心道:不知这女子是何人,观其穿着不似奴婢。少菟未成婚,也不曾听其有妾。少菟谈起风月之事尚且要回避此女,完全失了平日洒脱不羁的气度,定是其姊妹。此女正值待聘之年,姿色真是可人。

兴汶见虎缶不再言语,也不便再提风月,默默饮两口佳人添置的梅汤,觉得比方才那杯更加可口。兴汶突然想起什么,忙正色道:“与兄畅谈甚欢,倒忘了正事。”

虎缶才想起询问兴汶拜访的原因:“与贤弟相谈欢畅,不禁令人废寝忘食。贤弟此番来鄙处,有何事相商?”

兴汶道:“昨日弟在太卜庋中奉公当值,大半日都无公事往来,闲来无事与几位卜官和作册整治卜问龟甲。快至小食之时,弟当值时毕,本欲回府用小食,却闻大王与冢宰且谈且行,来到太卜庋(guǐ,负责占卜事务的机构,此外还司管理收藏甲骨及其他册书文档,其首长为卜官、贞人之首——太卜)。大王甫至,弟不便当即离开,于是只能低头整治龟甲,却断断续续听闻大王与冢宰一边寻看去岁卜问之辞,一边谈及少菟此番征兵募卒之事。待大王与冢宰看完言罢,时辰已晚,故弟今日方才来府上告知昨夜所闻之事。”

-----------------

作者按:

根据考古发掘可知,商代的手工业已经形成比较细的分工,在几个大的商都遗址都已发掘出单独生产一个门类手工业产品的作坊遗迹,而且生产规模较大。这种生产显然属于商业交易的产品即商品的生产。甲骨卜辞也记载有商品交易的行为,如:

戊寅卜,内,呼雀买?

勿呼雀买?(甲骨文合集》10976)

夏商时代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为便利交易,已经出现了一般等价物,古代文献典籍多有记载:

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所从来久远,自高辛氏之前尚矣,靡得而记云。……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或刀;或龟、贝。(《史记·平准书》)

弊(币)与世易,夏后以玄贝,周人以紫石,后世或金钱刀布。(《盐铁论·错币篇》)

说明早在商代之前的虞夏时期,黄金、白银、赤铜、布帛、龟壳、贝就已经成为商品交易中的一般等价物,也即货币,用于方便商品流通,提高贸易效率。

商代以贝币作为货币,从商周青铜器铭文常见的赐贝的赏赐记录中,也有所反映。在商代和西周的青铜铭文里,常见某人赐给某人贝若干朋,受赐者因受到此赏赐而制造一件铜器作为纪念,如:

丙午,王赏戍嗣子贝二十朋,在阑宗,用作父癸宝鼎。《戍嗣子鼎》(《集成》2708)

记载上述金文的青铜器是商代晚期的,商代类似的青铜器和金文很多,基本都是铜器主人受到赏赐之后,用赏赐的贝币制作铜器,以纪念受到赏赐的荣誉。如果没有发达的商业和手工业,很难花费贝币购置铜锭锡块,进而制作成器。

“朋”是贝的计数单位。商代甲骨文及商周金文中,常见赏赐给某人“贝若干朋”,也常见“贝朋”连言。多少枚贝为一朋,说法不一,主流观点认为应以十枚贝为一朋。

矩伯庶人取瑾璋于裘卫,才(裁)八十朋,厥贮(贾)其舍田十田。(《卫盎》)

上述金文中,“才(裁)八十朋”的“才(裁)”即“财”。意为购买裘卫的这一块玉器瑾璋,矩伯若要用贝支付,就要八十朋贝;若要用田去换,就要十田(一田为一百亩)。由此知,“八十朋”是这块玉器瑾璋的价值(也是十田即一千亩土地的价值)。在此铭文中,矩伯还从裘卫那里“取”,也即购买两件玉雕的虎和三件皮制品,其价值是“才(裁)二十朋,其舍田三田”。二十朋贝乃是这两件玉虎和三件皮制品的价值。

“买”的含义在商周时期也已形成,除上文“呼雀买”卜辞外,西周早期《亢鼎》铭文中也有表达交易的“买”字:

公大保买大休(球)于美亚,在五十朋。公令亢归美亚贝五十朋。(《亢鼎》)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的文献中,“买”字就已经作为贸易交换的常用字了,如《左传》昭公元年“买妾不知姓则卜之”。

贝的储藏职能,在考古中有大量的发现。贝是商人墓葬中最为常见的随葬品,少者一枚,多者如殷墟的妇好墓,随葬贝达6880余枚,在四川广汉三星堆的二号祭祀坑中,发掘出的贝亦达六千多枚。

在《尚书·盘庚中》篇里,盘庚指责他的大臣们聚敛钱财,并搬出这些大臣的先祖,威胁其祖宗在天之灵将用刑罚惩罚子孙们的贪婪行为。

兹予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乃祖乃父丕乃告我高后,曰:“作丕刑于朕孙”。迪高后丕乃崇降不祥。(《尚书·盘庚中》)

贝之所以在商代成为具有流通、支付、储藏功能的货币,是因为对商人而言,贝一种最重要的“外来品”。并非所有的贝壳都能作为货币,商代用作货币的贝是海贝,而当时商王朝国内不产此类海贝,即便是我国大陆沿岸也不产,它主要产于中国南海的诸群岛,以及西亚、非洲的海湾。因得之不易,故显贵重,方能作为货币。海贝壳坚硬,抗磨损,可长期在人群之间流通而不致损坏,这些特点都是海贝能够充当货币的前提条件。贝币的产地也说明夏商时代的商贸交流,至少远至今天的岭南、中国南海和东南亚地区。

参考文献:

杨升南,马季凡.商代经济与科技[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10)

徐义华.商代国家经济体系[A].李雪山,郭旭东,郭胜强.甲骨学110年:回顾与展望--王宇信教授师友国际学术研讨会[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1)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