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2)

我无法许你富贵繁华,也给不了你火树银花,可我愿意付诸满腹赤诚,我愿拿生命养活你的灼灼芳华,可为什么,你那样狠心而决绝,一去七年不回家?

我是一头黑寡妇,一头在思念与等待中摸爬滚打,循环往复的黑寡妇。

在人类世界之外的魔道区域,但凡为妖,尤其是如我这类生而嗜血,天性残暴的妖,基本活得逍遥恣意,倜傥洒脱,即便是灰飞烟灭,也要死得轰轰烈烈。

可我却是个没出息的格格不入的异类,丢人现眼不说,还生得毫无尊严。

但我不后悔,倔强的执迷不悟。就像从秘一走七年不归家一样,我也在她这条路上一去不复回。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真是亘古亘今的哲理。我以为这样傻得无可救药的人世上也仅我一个了吧,但我能看清自己,却忽略了将心比心,低估了从秘的残忍,以及静悄的固执。

我与从秘算是青梅竹马,并且同年同月同日生,她阿娘分娩那天,也恰巧是我脱胎换骨,化蛛为人的大好日子。只不过我见证了她的成长,她对我却默默无闻。

因为我出生贫寒,修炼天赋差得一塌糊涂,修了几百年也只堪堪化个人形,这样的修为,在那个弱肉强食的魔道世界根本无法生存。天资愚鲁,偏偏还不思进取,兼之脾性敏感腼腆,自然不能合群,来到人间后,也只是屈身躲在从秘家中的柴房里,孤孤单单的度过这些年。

从秘的祖籍在耕耘乡村,家境一般。我目睹她幼稚单纯的童年的所有经过与跌跌撞撞,我陪她一起青涩,一起青春。

只是,我一直孤芳自赏,我不敢光明正大的在她面前化出人形,我怕她幼小稚嫩的童年会留下阴影,我怕她对我产生恐惧与排斥。人与妖的关系很烂,就像水跟火一样互不相容,各种凿枘。所以在她面前,我都呈现黑寡妇形态。

记得幼时她劈柴玩火,镰刀不小心刮破了脸颊,女孩子天生爱美,她一屁股坐在泥灰中号啕大哭,我爬上她脸颊,舔舐之下,伤口应唾而愈。

她欣喜若狂,居然直接将我抓去当虫宠豢养起来。她真是胆大包天,黑寡妇全身剧毒,她竟敢赤手捧我。

胆大包天的代价是,她当晚全身抽搐,半身不遂,毒侵膏肓,痛得死去活来。

黑寡妇的剧毒顽强而棘手,村里的草大夫束手无策。

本族中人与生俱来有一项独特的能力,可以主动掌握自己的心理情愫,换言之,也就是在情感方面无求无欲。在未婚之前,我们能随心所欲操控情愫,割舍随心,圆转如意。结伴纳侣或者洞房花烛时,我们会将自己的心理意识与思维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倾注在彼此身上,如此,我们之间就像建立了一种契约,一种灵魂的牵绊,拿最真挚的自己面对彼此,永远不会出现背叛。

这是自由选择爱情的权利,亦是最忠诚最纯粹的定义。

因为这种联系,我们于彼此身体上的毒质绝对免疫。但物极必反,这样的能力太过逆天,每只黑寡妇生平只能施展一次,一旦失误,追悔莫及。

要解除黑寡妇剧毒,仅有两种法子,其一是如此,其二便需一命抵一命,拿毒素的主人换取中毒者平安。

我不愿从秘因我而死,但由于求生的本能,我不想死,所以选择了第一种方法,在我与她的灵魂深处创建了那样一种联系,她成功拜托困境,活了下来。

而自此,我与她之间,就有了后来那么多千丝万缕。

那时我对自己的人生没抱什么妄想,我也不知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经历过残酷的杀伐,却未学会强者为尊的道理,所以我没有理想与追求,所以原本我可以扼制自己的于心不忍,可以做到见死不救,但一念之差,我做了另一种取决。

也是因此,我活得悲恸而充实。

可当初懵懂戆直的我,又怎能未卜先知。

第一次在从秘面前显露人形,是在她十七岁那年。

那大概她人生中最黑暗最裂肺剖肠的一年,她的父母患上不治之症,在榻上趟了半个月的时间,最终双双殒命,驾鹤西去。

她尚且没有能力为父母举办丧礼,是村子里的父老乡亲帮忙筹备,将二老入土为安。

从父膝下仅仅一女,从秘并无兄弟姐妹,除了同村的邻舍,也没有其他亲戚朋友。父母的亡故对她是致命的摧毁,她彻底沦为孤儿。

她在父母的关怀备至下长大,噩耗来得太快,她圮灭接受现实,她不相信爹娘真的已经离开。父老乡亲的安慰她听而不闻,在层层叠叠的叹息声中,她将所有的情绪藏在心里,不闹腾也不宣泄,平静的令人不寒而栗。

有好心的邻居愿意收养她,她却咬着牙齿拒绝他们的接纳,暮深人静的夜晚,她傻傻的选择割腕。

自始至终,我都趴在她头顶的辫子上,歪着头目击这一切。我没有享受过天伦之乐,无法体会她的绝望,做不到感同身受。

“阿娘昨日还说待你身体好些就给我缝补一件新裙子的,怎么才过去一天,就出尔反尔了呢,你不可以说话不算数的。”

她的声音低哑而缥缈,如同梦呓。

当她举刀往自己脉搏上切去时,我吓得魂飞天外,顾不得人与妖的忌讳,就那样化了个人形,凭空闪现在她面前。

我不知该怎么安慰她,便干脆不去劝解,我向她请教心里不明白亦无法理解问题,我阻止她的动作,蹲在前面仰头,郑重其事的问。

你为什么想不开,要做傻事?

隔着眼泪的朦胧与氤氲,我看见她眸中的有疑惑,有讶异,还有万念俱灰,最后这些复杂的情绪全部转换成迷惘。

此情此景,她没有心思去揣度我是谁,思考了半晌,回答,阿爹阿娘走了,我要陪他们一起去。

我云淡风轻,哦,这是他们临行之前特意交代的吗?

她像看神经病一样瞅了我一眼,然后是长久的默然,不停的掩面抽泣。她越哭越放肆,最后泣不成声。

我心里忽然涌现一种叫做心疼的感觉,那是让我极其厌恶的烦躁,而唯一能缓解这种困扰的方式,是将她搂入怀里,她如果褪去忧愁,我也会沾受感染,跟着喜悦。

我是念出必行的行动派,无所顾忌,用一个突兀的熊抱来证实行径。

我知道这种举措很冒昧,从秘是那种知书达理,比较矜持的女孩子,可今非昔比,她的情绪很低落,早将那些礼仪丢得无影无踪。她在我怀里嚎啕,鼻涕眼泪一股脑儿往我身上蹭。

与其他妖类不同,黑寡妇有血有肉,是恒温昆虫。时值隆冬,天寒地冻,我身体里有足够的热度给予她温暖与和煦。那个长久的拥抱里,我听见胸腔里忐忑的心脏跳得如同狂风暴雨。

爹娘不在了,你说我该怎么办,孤苦伶仃一个人,该何从何去。骨肉至亲都已离去,世上已经没有人心疼我,更没有人爱我。我该如何生活,能依靠谁,谁又会在乎我的死活……”

她终于肯面对实际,字里行间是无尽的惶恐与彷徨,声嘶力竭的将这些天所有的委屈与悲恸全部向我倾诉。

仿佛砸破情感的枢闸,眼睛里像溅了泥沙一般,莫名酸涩。是冲动还是激昂,令我首次同她许下承诺。

我说,不不不,怎么会呢,你哪里是孤苦伶仃一个,你明明还有我呀,我会心疼,会爱你的。你可以依靠我,阿爹阿娘去了,世上就没有人比我更在乎你的死活。

这不是劝导藉慰,是真真切切的保证。

十七岁的从秘,家破人亡,战战兢兢,需要的是关怀与怜惜,以及不会令她感到孤独的陪伴。

因我化形之时与她背脊相对,虽出现得突如其来,她却并未想到灵异方面,我的借口是,无家可归,漂泊他乡。

我还煞有介事的扯谎,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咱们这是同病相怜呐。

于是乎,她便信以为真。

我们朝夕相处,一起度过了两年喜乐安康,神采飞扬的好时光。

我用月余时间将她从失去父母的悲伤中抽离出来,在过去,她平素虽然懂事,却难免在接受父母的宠溺之时撒娇发嗲,而遭受这场噩梦之后,她失去了那种在寻常人家的阖家欢乐,其乐融融。她强迫自己成长,勤恳而奋勉,成熟而老练的自力更生,再不复昔日总是长不大的少女模样,也收起全天下女孩子都具备的纯真。

而我,混混沌沌,对人生无知而懵懂的我,再也离不开她。

有人说,世界千奇百怪,人生多姿多彩,有许多事物值得我们追逐热爱,也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形影不离,生命掌握在自己手里,任何人都不需要依赖旁人才活得下去。无关乎离不离得开,关键是你看不看得开。

只是,那些任何人里面,不包括我。于从秘,我离不开,也看不开。

没有她,我或许会活得更好,却不会活得快乐。

在那两年岁月中,我是她唯一的寂寥排遣者,也是心迹的倾听者,我们种圃莳园,自食其力。在稻野间插秧,在土地里灌溉,以劳动换取生计,共同挥汗如雨。

人生百态,我却觉得仅此而已,很多次,我曾窃喜,这样平淡的生活,是否只要一直维持,就成了美丽神话中的天长地久。

我化的这副凡囊皮相不错,勉强算是美男子一枚,在荒僻的柳岩村可说百里挑一,而我日日夜夜枯守一人,心思与想法昭然若揭。村内的父老乡亲都是农民粗汗,不会在乎家境材贯。能寒窗苦读发愤图强者,自是婚配的最佳人选,即便身无分文胸无点墨,只要行得端坐得正,也是朝气阳光的好儿郎。他们不知我的真实来历,却一力赞成我与从秘交往,哪怕名不正言不顺,亦无关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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