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写39(1 / 2)
提一下近代的法制。在提到我国法制的时候,近代总会有一种声音,提到我国法制的落后,认为从我国古代一直到民国时期的法律都是一片空白,但这是不对的。我就用民法举例:
反方观点:
我国作为法律术语中的民法一词是来源于日本,而日本是将荷兰语‘burgerlykregt’的译语新创而成为‘民法’。清朝末期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民国初年制定的《中华民国民律草案》,都只能称作民律而不是民法。主要的框架也还是来源于拿破仑时期的《法国民法典》,而《法国民法典》主要的参照又是罗马法。
所以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说我国的法制落后当然是有道理的。
但是历史是一个环,社会制度的变化始终围绕着人心的善恶而展开,不论技术如何革新,科技如何进步,人心善恶都从未有改变,只是各自的处境与对象会有所不同。什么方法现在好用就用什么方法,这样而延伸出来的律法又哪会有什么领先和落后可言?
但又有人会问,那为什么我们在近代会被西方吊打?
我想过和看过很多种解释,但是最终只得到一个勉强能合心意的说法。
政治与管理永远都是一门取与舍的学问,我们统一的时间太早了,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也生活得太过于安逸了。每一任的当权者在摸索了一遍或又一遍后,在最后都认为,与其以身犯险用一种会得罪大部分人的方式,在诋毁和孤独中进行变革。不如把精力放在令大家都开心,所有人也都能看得到的事情上。所以就像是温水煮青蛙一样,一代又一代的君王与大臣在无穷的内耗中,勾斗了将近两千年。
到了戊戌变法时期,当权者已经有了一套非常成熟且完善的体系将百姓治理的服服帖帖,但是在对外来侵虐的时候,他们却难以适应,仗打输了一场又一场,图强的口号也喊了一遍又一遍。但是当他们在感觉到手中权力正受到威胁时,依然还是会不顾一切的优先排除异己。因为他们认为西方的小打小闹只是为了要钱,而国内的动乱才会危及他们自身的权力。而且当我们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们当时的位置时,这种说法居然会是一种极致的清醒。。
溥仪被袁世凯劝退,日本人忙着要帮满清复国,英法俄美徳最关心的也是租界与商衢,最知名的日本女间谍川岛芳子的本名叫金碧辉,号诚之,是清朝镶白旗和硕肃亲王爱新觉罗·善耆的女儿。所以这也让我们不得不佩服那些晚清王室的睿智。
可不论满清还是民国,在这种极致的利益清醒之下,在面对领土争端的时候,他们还是展现了过强势的一面。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他们能将这种妥协贯彻到底的时候,他们王朝也可以坚持更长的时间。
所以这样一个基础上我再次反思,我曾经是这样评价他们的,以犹犹豫豫的态度做事必定不得好死,与犹犹豫豫的共事注定一事无成。
但是长了几岁之后,我的对他们评价,或者说是对这片土地上所有国人的评价。极致的私利与大爱并行,因为对未来的不自信而促生私利,因为被迫到极致民族面临危亡而促使大爱爆发。
初中的时候我们的老师会讲,中国是世界上最早摆脱奴隶制而进入封建帝制的国家,魏文侯变法的时候,奴隶交易就几乎消失了,而西方直到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后期奴隶交易才开始消失。
封建帝制从公元前230年秦始皇开始,到公元1912年爱新觉罗·溥仪退位,超过了两千年。西方在1760年开始工业革命。
我们认为是体制导致了生产力的差距,但是没有任何一任的当权者是希望民不聊生的。不论我们将那些昏君合奸臣如何贬低,但到了他们那一个位置的时候,也许都会比最下层的百姓更希望天下人安居乐业。
用狼群举例,老百姓是羊,官员和贵族是狼,当羊群可以供养狼群的时候,狼群就会相安无事,可是当食物不够的时候,狼王就驱逐或咬死一部分的狼,以保证当地食物足够供养狼群。这就是印度国父甘地进行非暴力抵抗的哲学基础。
因为人就是这样,不论学术上的术语在如何变化,这种金字塔式的结构都从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