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山中寻友30(2 / 2)

虎缶一行人带的粪饼和引火之物颇多,不断添入火堆之中,浓烟升腾不绝。饶是如此,烧了半个时辰也未见有人循烟而来,虎缶心中不免有些担忧,怕贤者居所距离山道甚远,子昭等人望不见烟雾。

正忧愁间,虎爪引着一名身着麻布衣裳的清瘦青年来到虎缶面前,报说此人循着虎爪所放的浓烟来到,询问是何人在山中放火。来人自称是贤者甘盘之徒。

虎缶大喜,忙与清瘦青年行礼问候,互通姓名之后得知,来者正是攸几,按入师门先后算得上子昭的师兄。一番寒暄之后,虎缶言明来意,便欲请攸几引路,一行人赴贤者居住之处拜望甘盘及太子殿下。

攸几听闻,拱手作礼道:“吾师隐于山林,唯恐世人叨扰不休,故而吾等皆尊师命,不敢贸然引山外之人进入师傅居处。还请诸位在此稍待,在下禀明师傅之后,再来迎迓诸位。”说罢,攸几问清虎缶一行十六人分别是何人后,飘然自来处返回。

虎缶自知不能不请自去,其他人等更不敢硬跟着攸几。不过,寻人之事已经有了眉目,就不必再生黑烟了,虎缶叫众人扑灭火堆。五拨人皆聚在虎爪原来生火之处,取出干粮清水食用充饥。

虎缶等人在山道边等了小半个时辰,攸几方才返回,躬身行礼道:“小人禀明各位来访之意,太子颇为欣喜,师傅和太子有请虎君及从人前去鄙处一叙。只是陋居破旧不堪,唯恐招待不周,便不请西牧来客入内了,请各位勿怪。”

客随主便,更何况自从子昭在河邑及西牧大动干戈寻访贤者以来,贤者甘盘大名在河邑一带传开,众人自不敢违拗贤者之意。牧尹志得意满、喜气洋洋地与虎缶告别,率领西牧之人下山去也。

作者按:

《礼记·礼运》:“故礼义也者……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窦也。”窦原意是指人头上的孔穴,情窦初开则是指男女成年,爱悦之情萌动开通。

上古女子的始婚年龄一般在十五岁左右,男子始婚年龄一般在二十岁左右。《礼记·内则》云:“女子十有五年而笄。”《墨子·节用上》云:“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云:“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

女子十五岁的始婚始育年龄的俗定,与女性月经初潮的性成熟生理发育现象是相应的。男子心理和生理发育一般要迟于女性,在二十岁左右,其性衰退则普遍晚于女性。《周易·大过》云:“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这两句话就是在论述老夫少妻相配的优点,而老妇配壮男,虽无过失,但也没有好处。显然,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早已觉察男女性成熟和性衰退方面,存在着发育年龄迟早的生理差别因素,因而逐渐确立了符合生理和心理发育规律的大男配少女的婚俗。

商代的婚育年龄也贯彻了大男配少女的原则。如藁城台西和西安老牛坡等地商代遗址,均发现一些贵族墓葬内,墓主为壮中年男性,边上殉有青年女子。

此外,上层权贵往往占有多个小妻小妾,甲骨文称为“小妾”(《小屯南地甲骨》1060)、“小妃”(《甲骨文合集》2867、651)、“小母”(《甲骨文合集》651)。

商代奉行族外通婚,开后世同姓不婚的先河。夫妻的小家庭通常只能依附于大家长制下的家族组织群体而存在,婚姻受血缘亲族集团系统的支配,宗族与外姻的亲属关系显得尤为重要。由此直接导致其宗亲和姻亲两大亲属集团的社会力量整合,产生十分有效的凝聚作用,即所谓“古者婚姻为兄弟”。因此,商代贵族常利用这种婚姻制度,追求其更高的政治目的。

商王室与异族方国间的政治联姻,甲骨文中屡见不鲜,如:

贞£允其取女。(《甲骨文合集》14755正)

丙戌卜,争,贞取效丁人嬉。(《甲骨文合集》3097)

贞勿取妇奻。(《甲骨文合集》880反)

上述诸辞中的“取”意同“娶”,甲骨文中凡言“取女”皆指婚娶。此类卜辞中大多记载贵族女子婚姻中的命名,最常见的为“妇某”,其命名规律主要有以下三类:其一,命名以女子所出母族的族氏方国名;其二,女子若持有领地封邑者,以领地名命名;其三,以女子在母族的个人私名命名。

臣属于商的各地族氏方国,亦主动嫁送女子与商王朝,利用结姻亲的方式,稳固双方的政治关系,甲骨文记载有:

丁巳卜,£,贞周以嫀。(《甲骨文合集》1086正)

妇井来女。(《甲骨文合集》667)

“以”字有进贡含义,“以女”、“来女”是向商王朝进贡本国或本地某族氏的女子。凡此族氏方国,向商国嫁送女子,有的出自政治义务或自愿,但有的则迫于王威,如甲骨卜辞记载:

呼取女于婪。(《甲骨文合集》9741正)

上述卜辞中,“呼取”有强制命令的意味。

商代贵族婚姻,娶女和嫁女,有王朝与各地族氏方国间的,有族氏方国与族氏方国间的,有方国内部各大家族间的,有以王朝为中介而各族氏、家族或方国间的。形式有单向娶女或嫁女,也有双向互娶,体现了多层次、多方位和错综复杂的特征。不同国族间的政治联姻,是当时家族本位的族外婚制高度发展的产物。

参考文献:

宋镇豪.商代社会生活与礼俗[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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